惧’。”
顾悠手在他颈后摸了摸。
“很好看。”她望着他的眼睛,“我喜欢这个纹身,可不可以告诉我它的来历?”
lee停下脚步,把她往上托了托,一边回忆一边说:“当年我躲在疗养院,还是被利维坦的人找到了,他们把我打个半死,然后你妈妈……突然就拿着一把折迭伞冒出来,挺着大肚子,一对叁,哎,我都快吓死了。”
“哦。”顾悠笑了,“后来呢?”
“后来我又跑啦……我不该逃跑的,可我当时真的很害怕,害怕连累到你妈妈……”lee深吸一口气,“利维坦是个很折磨人的地方,我那时经常自残,但是又怕死……你妈妈曾说我是一个大无畏的浪漫主义者,因为想要得到东西的太多,不懂得取舍,所以才摇摆不定,显得胆小……要知道,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,挺震撼的……后来我一想,确实是这样……要么痛快地死,要么好好活着,一味的逃避有什么用?再后来……我自己主动回利维坦接受惩罚,努力让自己变强,就像她一样……”
如果要把通缉犯先生记忆中最难忘的地方拎出来排个序,那排行第一的必然是利维坦训练营。
任何一个在利维坦活下来的孩子,最后都会沦为丧失人性的高智力犯罪机器。
残酷的训练麻痹了他们的身心。
没日没夜的生死格斗,无穷无尽的抗药实验,以及满灌式的情爱教育。为了消除羞耻心,从16岁开始,他们就要互相勾引,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关系,让教官检验成果,同时以供16岁以下的孩子“观摩学习”。
等到“毕业”的时候,基本所有人都与身边的异性和同性上过床了。
这些都不算什么。
天生的道德感丧失,使lee在面对不合伦理的事情时,没有任何心理障碍。
但是他怕疼。
对于16岁之前的lee来说,他最恐惧的东西就是速记测试。
执行间谍行动,并不是回回都有条件带摄像头和u盘,他们往往需要凭脑子记下大量讯息。
在利维坦的记忆测试中,每记错一个字母或数字,就会遭受二十秒的电击,而辛普森每次都故意把电片贴在他的咽喉上,给他的大脑和呼吸造成了严重的破坏。
从此,这位置变成了他的死穴。
饱受折磨之下,他的痛觉神经逐渐麻木,并且巨大的精神压力,致使他进入利维坦之后,不到一年就患上了过度呼吸综合症。
幸运的是,他遇到了秦箫。
在疗养院那段为数不多的日子里,她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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