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比如勃朗特小姐。
她现在算得上作家了。
罗兰可从未在她身上发现令人讨厌的地方——也没准兰道夫发现了。
那他也得忍着。
他自己惹来的麻烦,自己解决。
“你应该买上十来本,拜访时告诉她,你喜欢她的小说,绝对算得上头一批忠实的读者…”
兰道夫小声指使罗兰,传授他自己干过的事。
“我不是她的情人,兰道夫。我也没觉得这小说有多——说实话,我根本不必看这本小说。每一次拜访,你们两位都得完完整整给我演绎一遍…日安,勃朗特小姐…或者…先生?”
勃朗特今日光彩照人。
“嗨,柯林斯先生。”
勃朗特打了个招呼。
她今天没有穿女仆服,一条深桃色的长裙上缝着一朵朵白蕊,头发盘了起来。褪去往日深沉压抑的锈渍,露出真正闪亮的底色。
“她去参加了一场沙龙。”
兰道夫边说边入座,扔给他一支雪茄,又扭头问勃朗特:“怎么样?”
新人作家显然还没有从光鲜亮丽的愉快聚会中回到现实,轻轻拉了下裙子,让脚踝处那抹深蓝色出现又消失。
深蓝色的袜子。
“蒙塔古女士是我见过最优雅的。”勃朗特不假思索地称赞起来,或许是因为过于兴奋,她一时间挑选不出更恰当的词。
兰道夫开她玩笑:“‘优雅’?这就是作家的回答?就好像评价一条石膏线标准的简直像石膏线。”
“你最好别得罪她,兰道夫,”罗兰在一旁夹着雪茄,笑嘻嘻起哄:“你已经得到教训了,不是吗?瞎了眼睛,还少了胳膊。”
兰道夫佯怒:“我最后治好了!我们孩子的眼睛又大又亮又黑——像我。”
“‘我把全部信赖都交给了他,他把全部信赖都献给了我’。”罗兰咏叹似的念道。
兰道夫也一字一顿地接了下去:“‘是他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’。”
勃朗特忽闪着眼睛,脸蛋泛红。
“你们两位可一点都不绅士。”
她依次瞪了兰道夫和罗兰(很公平的处理方式),提起裙子,咚咚咚跑上了楼。
留下两个在沙发里边大笑边蹭后背的绅士。
罗兰为兰道夫的幸福感到高兴。
兰道夫则为勃朗特,为自己爱人的幸福感到高兴。
他希望她能从爱好中获得快乐,虽然他不懂这些将字符搬动组合、重新排列后晕开的黑蓝墨迹有什么值得歌颂惊叹,也不明白他们口中声称‘这是我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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